一、商标申请简介

立陶宛商标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、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、《马德里协定》、《马德里议定书》、《商标法条约》、《里斯本协定》和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》。

立陶宛商标注册的申请手续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申请:

1、立陶宛商标注册国家官方单一注册;

2、可以通过欧共体商标注册(CTM)途径,获得立陶宛商标法律保护。

(欧盟由27个国家组成,消费者基础达5亿人,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!商标与外观设计的“一站式”注册服务,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均可得到保护。

3、如果您的商标在原属国(属马德里缔约国)已经提出申请或者已经注册,也可以通过国际商标注册途径,获得立陶宛法律保护。

二、商标注册申请资料

1、 申请人身份证明(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等登记文件);

2、 申请人英文名称/姓名、地址、联系人、邮编,联系方式;

3、 商标图样(电子版);

4、 申请注册的商品、服务名称和所属的注册类别;

5、 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及《涉外商标申请基本情况登记表》。

三、官方回执时间

1-2个月(该时日仅供参考,具体以官方的实际时间为准)。

四、商标注册全程时间(以比较顺利计算)

12-18个月(该时日仅供参考,具体以官方的实际时间为准)。

五、注册商标有效期

10年

六、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及程序

①形式审查:官方对提交的申请书件、委托书、身份证明、商标图样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;符合官费要求的给以申请日和申请号。

②实质审查:根据本国法律规定审查商标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注册的规定、是否与已经在先注册的当前有效商标相同或近似、是否具有其他不应当注册的情形。

如果不能获得注册的,官方将书面通知申请人,并告知驳回理由。

申请人在法定限期内可提交复审。

不申请复审的,申请商标视为放弃,商标无效。

商标申请程序提前结束。

③公告或公布:官方审查后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注册的,便在官方发行的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。

自公告之日 3 个月异议期内他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。

④注册核准: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,或经公告没有他人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商标注册证。